國際文傳電訊社阿斯塔納3月4日電,哈總理馬明當天簽署命令,確定新一屆政府總理、副總理和總理辦公廳主任內部職責分工。
據哈總理府官網消息,政府總理職責包括:經濟、金融、財政及海關政策、國家預算等方面的戰略問題;國家間關系和國際合作;吸引外資和改善投資環境;國防和執法;油氣開發;國有資產管理等。此外,還包括國防工業綜合體、航天、旅游、通訊、產業數字化和數字經濟發展、國家機構行政改革實施等。
第一副總理斯瑪伊洛夫職責包括:主管財政部;金融領域;宏觀經濟政策;預算、稅收和海關政策;國家計劃體系;貿易政策;中小企業發展等問題。此外,還包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開發、特許經營權、自然壟斷監管、競爭發展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稅費政策等。
副總理阿布德哈勒科娃職責包括:教育科技;醫療衛生;社會政策和現代化;就業;國家與民間團體協作;國家青年和家庭政策;社會意識現代化;宗教與民族和諧;文化體育發展等。
副總理卡瑟姆別克職責包括:經濟政策和地方政策管理;交通基礎設施和物流發展;住宅公共設施建設與升級改造;節能和可再生能源效能提升;煤炭工業;核工業和核能。此外,還包括工業發展、創新、技術監管、電力、地質和地下資源開發、石油化工及出口監管、黃金開采、政府采購政策實施、應急處置和動員、供暖季保障等。
總理辦公廳主任卡列塔耶夫職責包括:信息分析、法律、組織、協議、文件及其他保障性工作。此外,還包括協調中央和地方機構,包括政府決議起草及實施、監督國家紀律規定遵守情況、保護國家秘 密和保障信息安全等。(駐哈薩克斯坦使館經商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