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發布《防范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工作目標方面,《方案》強調“集中查處通報一批情節惡劣、社會影響大的惡性事件。”
查處和通報,對于遏制校園欺凌事件來說,是個好辦法。一直以來,大家對于校園欺凌諱莫如深,孩子不敢告訴家長、也不敢告訴老師,或者一些老師發現類似苗頭,也和稀泥地遮蓋過去,致使校園欺凌的蓋子被緊緊地捂住。偶爾訴諸媒體,刺激眼球的校園欺凌事件,也只是這個巨大“傷疤”的冰山一角。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19年出版、涉及144個國家調研情況的《數字背后:結束校園暴力和欺凌》研究報告顯示,全世界每3個學生中就有一個曾遭受過欺凌。而據維護兒童權益和婦女平等的組織“國際計劃”估計,每年有2.46億兒童和青少年在校園內外經歷暴力事件。2018年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發布《校園暴力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顯示,2015年-2017年57.5%的校園暴力案件為故意傷害案件,高達88.74%的案件導致受害人存在傷亡情況。
校園欺凌問題,既有毆打這樣的“硬暴力”,也有“孤立、排擠、歧視、辱罵”這樣的軟暴力;既發生在學生之間,也發生在師生之間;既發生在校園之內,也發生在網絡之上。這個時候,家長、老師、學校對校園欺凌事件的直接處理方式和重視程度,決定了校園欺凌事件能否在第一時間有效遏制。對于一起校園欺凌事件如何界定、如何處理,會直接影響到涉事孩子接下來的行為。如果以“大事化小”的態度應對,很可能讓施暴者繼續作惡;如果態度明確、及時制止,讓施暴者者認識到錯誤,讓被欺凌者懂得如何應對,欺凌行為可能就不會再延續。
對于校園欺凌,沉默即是縱容。敢于揭開傷疤,讓種種校園欺凌事件暴露在陽光下,讓施暴者受到應有的懲罰,是守護學校安寧的題中之義。
《方案》對圍繞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機制、制度措施、隊伍建設、責任落實、宣傳引導、教育懲戒、條件保障等方面都提出了詳細要求。但關鍵,還是要將文件轉化為思想上的共識和行動上的落實。通過這種規模性排查,掌握當下校園欺凌現狀,分類定性,找到癥結,從而以問題為導向,反過來加大治理力度。
2020年11月5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當天設立為首個“反對校園暴力和欺凌包括網絡欺凌國際日”,希望大家能夠重視校園欺凌、校園暴力對孩子的負面影響。我們也看到,近年來,通過不斷出臺制度措施,我國守護未成年人成長的網越織越密,處理手段也越來越強硬,既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也避免他們因法律不完善而逃脫懲罰,這是一種進步,也是理性回歸。校園欺凌事件頻頻發生,除了應加強學校家庭的道德教育,更應當通過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喚起學生們的敬畏之心。尤其是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不管是家長還是學校,都要勇敢地揭開校園欺凌這塊傷疤,將其置于陽光下“暴曬”。只有形成“人人喊打”的反欺凌氛圍,才能讓受害者敢言,家長、學校敢管,才能鏟除“校園暴力”滋生的土壤。
(陸玄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