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11月4日電 國家醫保局11月2日發布《關于對復方阿膠漿藥品追溯碼重復情況開展核查的公告》,稱發現部分定點醫藥機構在售賣醫保報銷的東阿阿膠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復方阿膠漿時,存在藥品追溯碼重復情況,且均發生醫保基金結算,重復情況大于等于3次的共涉及11個省份的46家醫藥機構。
藥品追溯碼是藥品的"電子身份證",通常由一系列數字、字母和(或)符號組成,標識在藥品包裝盒的顯著位置,是每一盒藥品從生產出廠時就被賦予的唯一身份標簽,若在流通過程中出現重復的藥品追溯碼,就存在假藥、回流藥以及藥品被串換銷售的可能。
國家醫保局稱主要三種違規情形如下:
(一)疑似串換(同一藥品追溯碼在同一定點醫藥機構多次發生結算);
(二)疑似回流藥或用同一藥品盜刷不同參保人醫保卡(同一藥品追溯碼在不同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結算,且時間跨度較大);
(三)疑似假藥(同一藥品追溯碼在不同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結算,且時間相近)。
舉例涉及定點醫藥機構主要分布在山東青島市、湖北咸寧市、陜西商洛市等。
國家醫保局11月3日進一步回復稱,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基本排除了第一種企業重復賦碼和第三種大規模造假的可能性。國家醫保局將聚焦核查串換藥品,空刷醫保和回流藥的可能性,深入調查為什么同一盒藥物能夠被同一家醫院診所和藥店數十次賣給不同的參保人,或者被不同的機構反復出售,堅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
國家醫保局表示,為查明藥品追溯碼重復采集且發生醫保基金結算的原因,保障參保人用藥權益,維護醫保基金安全,請各相關醫保部門對統籌區內涉及重復追溯碼情況的定點醫療機構開展核查。省級醫保部門要于2024年11月20日前向國家醫保局上報核查結果。
同時,請相關定點醫藥機構開展自查,逐一填寫藥品追溯碼重復情況反饋表。涉及串換、銷售回流藥或盜刷他人醫保卡的,請主動向當地醫保部門說明情況,退回醫保資金并接受處罰。發現涉嫌假藥的,請及時報國家醫保局并抄送山東東阿阿膠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