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公安部了解到,在試點基礎上,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將從11月4日起至12月2日在全國分三批推廣應用。電子行駛證將主要用于窗口辦理業務。
從11月4日起,太原、呼和浩特、南京、成都等地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登錄“交管12123”App,直接申領電子行駛證。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車輛和駕駛人管理處處長王國強稱:“通過電子行駛證,可以實時查看車輛的違法、事故,包括日常的檢驗、報廢這些狀態,也方便大家在很多辦事場景當中去實時出示、實時核驗。”
需要說明的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紙質行駛證應當隨車攜帶,電子行駛證主要應用于相關窗口業務辦理。
王國強稱:“比如說交管的車駕管業務的登記,違法處理、事故處理這些窗口業務都可以出示電子行駛證來辦理。同時,我們交管部門也將積極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擴大應用場景,比如進一步拓展在客貨運輸的證照上、保險理賠這些領域方面的擴展應用。”
從今年7月1日起,北京、天津、蘇州等60個城市已率先試點推行電子行駛證,目前試點城市已發放5000多萬個,試點工作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