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保護者終將把自己圍成孤島。(來源:中國日報 曹一 英文《中國日報》2024年5月10日8版)
近日,受歐盟委員會基于《外國補貼條例》開展調查的影響,兩家中國企業先后宣布退出羅馬尼亞110兆瓦光伏園區公共采購投標。據悉,該光伏園區的部分資金來自歐盟。這也已經是近期中企第二次因遭遇調查而退出歐盟成員國當地項目招投標。今年3月底,中企在保加利亞高鐵項目的競標過程中也是“被迫出局”。
本次羅馬尼亞光伏園區的招投標中也有其他非歐盟實體參與,但卻只有中企遭到歐委會調查,不得不讓人懷疑歐委會是以《外國補貼條例》來針對中國企業。盡管《外國補貼條例》文本內容中并未特指具體國家,但歐委會的初始調查卻全都指向中企。
除此之外,今年4月9日,歐盟還宣布對中國風力渦輪機供應商展開調查,調查廣泛涉及位于保加利亞、法國、希臘、西班牙和羅馬尼亞的一系列風力發電場,而中企恰好此前都獲得了來自這些發電場的渦輪機訂單,歐盟則稱存在“不公平競爭”。
4月23日,歐盟又對一家從事安全設備生產和銷售的中國企業進行了突擊檢查。歐盟方面宣稱,接到線索顯示被檢查公司可能接受了來自中國的補貼,所以就對這家中企在歐盟成員國內的相關辦公室進行了檢查。
如此樁樁件件,也難怪歐盟中國商會將歐委會的種種行為,形容為對中國企業的“選擇性執法”。
不僅如此,據稱歐委會還在調查過程中,對中國企業提出了涉及商業競爭的敏感數據收集要求,因中企難以配合,至此便別無選擇,只能退出競標。歐委會目前對中企的調查已不像是為了確保“公平競爭”,倒更像是一心要將中企“逼走”。
由此來看,2023年1月生效的《外國補貼條例》,也并不像歐盟所宣稱的那樣,是為了應對由外國補貼導致的歐盟內部市場競爭扭曲而建立的新機制,反而更像是一個政治性的工具,專門用來將中國企業趕出歐洲市場。
這毫無疑問就是一種保護主義手法,迄今為止,歐盟以《外國補貼條例》之名進行的相關執法,給歐洲市場上經營的中國企業造成了歧視性對待,已嚴重違背了世界貿易組織原則。
歧視性對待中國企業,不利于中歐關系發展,也會對雙方各領域合作產生負面影響。歐委會的行為,只會是搬起石頭砸了歐洲經濟的腳。中歐經貿往來的主旋律應是加強合作,互利共贏,絕不應該被保護主義所扭曲。
本文編譯自《中國日報》5月16日社論
原標題:Commission's sly probes will not benefit EU
出品:中國日報社論編輯室 中國日報中文網
編譯:涂恬 編輯:李海鵬